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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行業自律

    保障快遞安全,個人企業要遵守這些規定

    2022年06月24日來源:中國甘肅網

    中國甘肅網6月23日訊(本網記者 沈文剛)現在,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越來越離不開快遞,對于保障快遞的安全,相關法律法規有什么規定?企業有什么措施?

    6月23日,在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,省郵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就這一問題進行了詳細闡述。

    《郵政法》規定寄件人交寄快件和企業收寄快件時,應當遵守國家關于禁止寄遞物品的管理規定。由國務院發布,于2018年5月1日施行的《快遞暫行條例》將實踐中的成熟做法上升為行政法規的規定,對快遞業安全制度進行了優化、實化和細化,著力提升快遞企業人防、技防和物防水平。

    首先,在實名收寄方面,《條例》第22條規定,企業應當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,并登記身份信息。對拒絕提供身份信息或者身份信息不實的,企業不得收寄。其次,在收寄驗視方面,《條例》第31條要求企業必須按規定驗視內件,并作出驗視標識。用戶拒絕驗視的,企業不得收寄。第三,在過機安檢方面,《條例》第32條規定企業應當對快件進行安全檢查,并做出安全檢查標識。

    此外,《條例》第35條重申了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,制定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,發生突發事件應當妥善處理并向郵政管理部門報告等等。

    同時,《郵政法》《快遞暫行條例》《郵件快件實名收寄管理辦法》對郵政管理部門依法進行安全監管做出了明確規定,同時對寄遞企業未嚴格落實實名收寄、收寄驗視、過機安檢制度的行為設置了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,以此強化行業主管部門監督職責,督促寄遞企業強化安全責任落實的自覺性,確保將各類禁止寄遞物品堵截在寄遞渠道之外,確保寄遞渠道安全,確保公共安全。

    在具體實踐中,收寄驗視方面,寄遞企業在收寄郵件快件時必須嚴格執行驗視制度,檢查是否屬于國家禁止或限制寄遞的物品,以及物品的名稱、類別、數量等是否與寄遞詳情單所填寫的內容一致;對企業受用戶委托長期、批量提供快遞服務的,進一步要求企業應當與用戶簽訂安全協議。實名收寄方面。寄件人交寄快件時應當如實提供姓名、地址、聯系電話等事項。除信件、已簽訂安全協議用戶交寄的快件外,企業應當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,并登記身份信息;寄件人拒絕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實的,不得收寄。過機安檢方面。對于寄往國際、港澳臺的郵快件,通過航空、高鐵運送的郵快件,以及重大時期、重大活動舉辦地的郵快件必須100%過機安檢,同時重大活動舉辦地對于進口的郵快件必須二次安檢方可投遞;省際間的郵快件必須要過機安檢。收寄驗視和過機安檢后作出驗視標識,明晰了企業在安全操作中的責任。

    通過以上制度的規定和實際工作中的舉措,確保了郵件快件的安全。